:::
:::
服務時間
服務時間
- 週一至週六平日班:每週3.5至4小時
- 週假日班:依排班表每月12至16小時
【志工值勤有關注意事項】
- 週一至週六是固定班,每週固定到館3.5至4小時。週日和例假日依排定班表值勤。如配合本館需求或已登記跨區值勤,可多次到班。
- 假日班夥伴如因事不能在排定時段值勤時,必須一週前先找同一服務區夥伴互調或請假並填寫請假登記表,然後告知自己服務區之輔導員。
- 如請假補班,須在請假補班登記表上,找其他夥伴的請假空班先登記,屆時補班,補班時間應在請假日前後兩週內完成。
- 值勤時段︰
展示區域 9:00 -13:00, 13:00 -17:00 (平日)
9:00 -13:00, 13:00 -17:00 (週假日)
9:00 -13:00, 13:00 -17:00 (服務臺、植物園、導覽)
非展示區 8:30 -12:00, 13:30 -17:00
* 不遲到早退,更不可依自己方便隨時調時段值勤。 - 每月如有缺勤逾一半,即通知次月補班,連續兩個月者列入續任審核時參考。如連續兩個月有全月未到班之情形時,即通知辦理離隊或由本館逕予除名。
- 班表或值勤時段如需調動,需申請同意後再調整。服務期間因故須暫停或離隊請在二週前提出申請,並繳回志工證。
- 暫停或離隊期間在二個月以上,如想回隊時,必須提出復職申請並經同意,由本館製備志工證才可復職值勤。
- 配合館的安全管制措施,進出館請主動出示識別證表明志工身份。
- 值勤時,請佩掛領巾和志工服務證,以資識別。
- 值勤當日請勿攜眷到館或安排朋友來訪,以免影響排定的勤務。服務之行為應達到主動、親切、適任、效能的工作目標。
- 簽到退時間請確實依自己真正到館和離開之時間填寫,如私人到館參觀非值勤,請不要簽到,共同維護本館志工主動、真誠、互信的形象。
- 服務期間,如有怠忽職責、行為不良,重大影響本館之聲譽者,得撤銷其志工資格,通知辦理離隊。
- 各位志工之出勤率、值勤情形和到勤穩定性、貢獻實績皆列入年終個人續任申請的審核參考。績優者年終予以表揚。
- 值勤期間如發生誤會或不適應之情事,請向督導或志工輔導員反映,以便協助處理。如有志工業務之任何建議,歡迎提出以供改進。
2019 / 08 / 16 更新